進修工作制度
文章來源:本站原創 作者:admin 點擊數:16184 更新時間:200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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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由科教科負責進修工作,認真執行進修工作的有關規定,嚴格掌握進修人員條件。進修人員下科室前必須進行上崗前培訓,內容包括醫院規章制度、醫德醫風教育、醫療文書書寫要求、醫療差錯事故防范等知識。
2.各科室要選派有經驗的醫務人員指導進修醫生。帶教者應根據進修人員的具體情況制定帶教計劃,定期檢查,進修結束時要進行考試或考核。
3.進修人員要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不得自行調整進修科目,中途退學者不做進修鑒定、不發結業證書,需延長進修時間,由進修生單位提出申請,醫院同意后方能延長進修。進修期間不得安排探親假,法定節假日必須服從工作需要。凡請事假一周以上者,須有原單位證明,經本院科教科批準。病假應持有疾病證明。
4.進修人員的處方權,在符合執業資格情況下,由指導老師提出,科主任批準,報醫務科備案。
科教科要經常了解進修人員的思想情況,關心他們的學習和生活,定期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改進工作。
5.進修人員在醫療工作中有特殊貢獻者應給予表揚。醫療作風惡劣或犯有嚴重錯誤者,由醫院提出意見后,連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原單位處理。
6.進修期滿,應認真作好進修小結,帶教老師應對進修期滿人員做好考核和書面鑒定,辦妥離院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