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ronym id="u97zs"></acronym>
    <track id="u97zs"><ruby id="u97zs"><tt id="u97zs"></tt></ruby></track>
      1. <td id="u97zs"></td>
        <big id="u97zs"></big>

        病歷資料復印流程及須知

        文章來源: 作者: 點擊數:21755 更新時間:2014-05-21

        病歷資料復印流程
        ?
        附件
          病歷復印須知
          第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受理下列人員和機構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申請:
         ?。ㄒ唬┗颊弑救嘶蚱浯砣?;
         ?。ǘ┧劳龌颊呓H屬或其代理人;
         ?。ㄈ┍kU機構;
          第十三條???醫療機構應當由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受理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申請。受理申請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ㄒ唬┥暾埲藶榛颊弑救说?,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ǘ┥暾埲藶榛颊叽砣说?,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ㄈ┥暾埲藶樗劳龌颊呓H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ㄋ模┥暾埲藶樗劳龌颊呓H屬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ㄎ澹┥暾埲藶楸kU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在公安、司法機關出具采集證據的法定證明及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后予以協助。
          第十五條???醫療機構可以為申請人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第十六條???醫療機構受理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申請后,應當在醫務人員按規定完成病歷后予以提供。
          第十七條???醫療機構受理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申請后,由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通知負責保管門(急)診病歷檔案的部門(人員)或者病區,將需要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在規定時間內送至指定地點,并在申請人在場的情況下復印或者復制。
          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后,醫療機構應當加蓋證明印記。
          第十八條???醫療機構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可以按照規定收取工本費。
          第二十一條???病案的查詢、復印或者復制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国产精品va在线播放我和闺蜜|国内精品一卡二卡三卡公司|亚洲乱世熟女一区二区三区|久久久久青草大香综合精品|亚洲一级毛片谢谢谢谢
          <acronym id="u97zs"></acronym>
          <track id="u97zs"><ruby id="u97zs"><tt id="u97zs"></tt></ruby></track>
            1. <td id="u97zs"></td>
              <big id="u97zs"></big>